工傷事故處理要點有哪些
分類: 公共安全
常識詞典
編輯 : 常識
發(fā)布 :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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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威脅著勞動者的生命和健康,同時用人單位的百般抵賴等諸多因素也會導致工傷事故糾紛頻頻發(fā)生,勞動者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治療,處境十分艱難。為了使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獲得及時、有效的救濟,掌握一些“工傷事故”糾紛維權要點與技巧是必要的,下面來看看工傷事故處理要點有哪些吧?1、在工傷認定過程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是工傷認定的前提。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首要證據是勞動合同(協(xié)議)。這里的勞動合同,既包括申請工傷認定時扔在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也包括申請工傷認定時已經超過有效期的勞動合同。已經過期的勞動合同可以證明雙方曾經存在勞動關系,在此基礎上,如果另一方不能提供已經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據,則通常只能按照一方的要求確認勞動關系(事實勞動關系)仍然存續(xù)。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關系存續(xù)的最有力的證據,工傷職工應盡可能簽訂并獲取勞動合同。有些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后未將或拒絕將勞動合同書交給職工,職工在發(fā)生相關爭議時,可以通過一些靈活手段將合同書取出。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要認定工傷,就必須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相關證據有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錄音等視聽資料。此外,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有異議的,如證據不足時,工傷職工可以先提起勞動關系確認之訴,即先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勞動仲裁和勞動訴訟)確認勞動關系以后,再申請工傷認定。通過這種方式確認勞動關系要注意策略問題,即盡量不要以確認勞動關系作為唯一仲裁或訴訟請求,這樣容易引起用人單位的警覺,不利于確認勞動關系。勞動者可將支付工資、加班工資等作為仲裁和訴訟請求,只要用人單位在審理過程中承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仲裁機構在裁決中或法院在判決中即可確認勞動關系的存在。2、勞動者要求工傷賠償,應確定自己的情形是否屬于法定的工傷范疇《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guī)定了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第15條還規(guī)定了視同工傷的3種情形。勞動者一定要結合條例的具體規(guī)定,對自己的情形進行仔細分析,并收集、保留好相關的證據。3、職工在發(fā)生工傷事故后,應盡快申請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職工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tǒng)籌地區(q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的,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規(guī)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tǒng)籌地區(q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需要組織進行調查核實,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4、工傷影響勞動能力,應進行能力鑒定職工發(fā)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并定期復查傷殘情況。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該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yī)療的有關資料。設區(qū)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yī)療衛(wèi)生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5、工傷處理發(fā)生爭議時應如何處理工傷職工及其親屬在申報工傷和處理工傷保險待遇時與用人單位發(fā)生爭議時,可以向本單位勞動調節(jié)委員會申請解決;調節(jié)不成,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決定一般應當在收到仲裁申請的60日內作出。爭議當事人對仲裁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上是小編介紹工傷事故處理要點有哪些的內容,本網勞動安全知識庫中還有很多關于工傷處理方面的知識,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繼續(xù)關注,可以更好的保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