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藝術是隨著時代的進步而發(fā)展出來的科技藝術之一,媒體藝術家運用高科技的技術,進行整合式的創(chuàng)作。簡單的說就是藉由光線折射與照射效應而產生的三次元影像表現的藝術。例如:利用雷射技術創(chuàng)造出純粹的原色光組合,讓人類視覺體驗從未經歷過的美麗光譜,一種特殊的雷射光藝術。特別是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後,人們對造型藝術充滿了創(chuàng)造精神,在"光"的造型領域也出現了一些新的突破。例如:把聲音轉換為光學,將蒙太奇攝影參與到電影的策劃工作中,使得光在畫面中由“靜”到“動”,由“單一”到“構成組合”。光藝術起源於1966年11月美國坎薩斯成的奈爾遜畫廊,舉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光藝術展覽,觀眾多達2萬4千人, 說明了將傳統(tǒng)雕塑素材搭配上光的媒介,將產生一種不同於傳統(tǒng)的視覺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