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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8日,坊間消息稱,房地產(chǎn)特別消費稅已于4月7日晚通過建設部的審批,而且財政部和國務院通過的可能性非常大。該消息還透露,房地產(chǎn)特別消費稅發(fā)起地點為重慶,試點地區(qū)目前定在北京、上海、深圳、重慶,將按照買房時合同價打七折后再按1.2%至1.5%征收。
相關人士透露,中央政府即將開征的是房地產(chǎn)特別消費稅或稱住房保有稅,而非物業(yè)稅,因為物業(yè)稅必須經(jīng)過全國人大批準才能施行,需要人大立法通過,過程較長,因此可能會先以住房保有稅先在個別高房價城市試點,主要目的還是抑制投資投機性需求,現(xiàn)在正是較好時機,因為三月以來部分城市的部分新盤又開始新一輪漲價。
消息透露,可能對存量房和增量房一并征收收,但會從購房套數(shù)、戶型大小等方面來區(qū)別自住需求與投資需求,其中自住需求可免交保有稅。
傳特別消費稅方案
對于房地產(chǎn)企業(yè): 價格高于正常計稅價格(開發(fā)成本+合理利潤20以下)的,稅率0%。 高于合理利潤20%但低于50%的,按銷售價格10%征收。 高于50%但低于100%的,適用15%。 高于100%但低于200%的適用25%。 高于200%以上部分,適用35%。 對炒房的: 出售唯一家庭住房,5年以上免稅。 出售家庭擁有的第二套,稅率20%。 出售家庭擁有的3套以上的,稅率50%。 個人購買住房: 家庭唯一第一套,稅率為零。 購買兩套以上的,稅率30%。 政府買地:收入85%上繳中央金庫。 相關視頻 土豆視頻:重慶征“特別房產(chǎn)消費稅”下一篇:越南的經(jīng)濟困境應該不會對亞洲其他國家產(chǎn)生影響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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