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兒童如何定罪?主要采用這種方式定罪
分類: 兒童安全
常識詞典
編輯 : 常識
發(fā)布 :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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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這些年關于虐待兒童的案件不斷呈現(xiàn)出上升的趨勢,包含的類型相對來說還是挺多的,比如性虐待、精神虐待、身體虐待等。下面就跟小編共同來了解一下,虐待兒童到底是如何給定罪的? 1、父母或家庭成員虐待兒童的情況。 定罪:家庭成員的虐待,定虐待罪。量刑: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學校、幼兒園老師虐待兒童的情況。 定罪:因《未成年保護法》、《刑法》等對非家庭成員虐待兒童,沒有明確規(guī)定,大多是引導性條款,在此情況下,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一般以尋釁滋事罪定罪。量刑,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guī)定,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綜上所述,虐待兒童不光是身體上的虐待還有精神上的虐待,現(xiàn)在還新增加了一個性虐待,因為現(xiàn)在這樣的實例實在是太多了。虐待兒童一般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罪行重的,處以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虐待兒童常發(fā)生于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之間,而教育機構的工作人員最近幾年也經(jīng)常曝出虐待兒童的情況。但虐待兒童的行為,是否能構成虐待罪或者其他的刑事犯罪,還要看有沒有達到相應罪名的入罪條件和入罪標準,因此也不能貿(mào)然的認為虐待兒童的行為就一定構成犯罪。以上就是有關虐待兒童這方面常識的相關介紹,相信通過小編的介紹大家已經(jīng)對虐待兒童有了一個全新的了解。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關虐待兒童這方面的常識,不妨繼續(xù)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