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車輛掛靠合同糾紛
"車輛掛靠"指的是個人購買運營車輛后,因為某些原因無法辦理“道路運輸許可證”,這時,購買運營車輛的車主需要找一家運輸公司,將行駛證讓的名字登記為公司名稱,這個過程就是“車輛掛靠”。如何解決車輛掛靠合同糾紛呢?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解決車輛掛靠合同糾紛根據(jù)《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首先應由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賠付;不足部分由使用人賠償,若所有人被掛靠方有過錯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實踐中,原告無法判斷,出于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將使用人和被掛靠方一同列為被告。上述就是小編為您提供的關于如何解決車輛掛靠合同糾紛的解答,希望我的文章會讓您對這個問題有更清楚的了解!要了解更多關于財產(chǎn)安全的相關知識,請您多多關注吧!